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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看!这份消费警示让你网购不踩“坑”

网络购物消费警示


线上网购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的主要消费方式之一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,全国网上零售额71621亿元,同比增长13.1%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1.5%。央视财经2022-2023年度《中国美好生活大调查》发现,中国人有近四成的人在工作日的休闲时间里喜欢网购。


得益于网络市场的繁荣发展,淘宝、京东、拼多多、抖音、快手等电商平台都驶入发展“快车道”,在直播电商领域的发展也日趋成熟。但诸如信息公示不充分、商品过度“美颜”、虚假宣传、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、售后服务欠缺等“成长烦恼”也随之而来。据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数据,今年1-6月,全市共收到网络消费投诉举报12.6万件,同比增长66.4%,其中拼多多4.1万件(占比最大,达32.5%)、抖音2.2万件(增幅最大,达231.3%)、淘宝1.4万件、阿里巴巴1.0万件、天猫0.9万件、京东0.8万件,六大平台合计占比82.1%。在直播购物投诉举报方面,今年1-6月,全市收到投诉举报2269件,同比增长90.5%,其中抖音1211件,占比53.4%。


在此,金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消费时注意:



一、理性消费。直播电商的兴起,带货套路和促销方式花样百出,观看时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,不受过度宣传和营销手段的影响。购物前做好比较,了解商品的真实价值和实际需求,不盲目跟风购买。




二、保留证据。在与商家之间产生消费纠纷时,应保留所有与购物有关的证据,例如购物订单、支付凭证、商品照片、聊天记录等,特别是商家在商品页面或直播时所作出的承诺,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消费者证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。




三、积极维权。当发现商品存在问题或有其他消费纠纷,首先应与商家积极沟通,可以通过平台客服渠道或与商家直接联系,详细描述问题,提出合理诉求,保持理性、友善的态度,积极争取商家解决问题。如遇商家沟通无法解决问题,可向平台、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寻求支持,请求帮助解决纠纷。




四、客观评价。在对网购商品进行评价时,切忌受好评返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,务必进行客观评价,提供真实使用反馈。出现纠纷后,如实告知其他消费者自己的购物体验和问题解决情况,帮助其他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购物决策,促进商家和平台更好地履行消费维权责任。

来源:市消保委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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